(原标题: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因合同纠纷,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京运通及乌海京运通提起诉讼。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原告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海勃湾城投申请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代建工程款21000万元;支付以2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4.7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22416041.67元;支付以2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此外,公司对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其中涉及案号(2025)内03执92号案件的被告更正为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