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保障股东权利。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将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按得票数决定董事人选。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提示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股东投票权数不能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若股东投票数多于或少于其拥有的表决权,按细则处理。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高低当选,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或超过应选人数,按细则规定处理。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