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公司利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他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相关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不得在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重大事项依法披露前等。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制度还规定了减持的具体方式和比例限制,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公司报告股份变动情况,并通过公司进行信息披露。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