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