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5,321,724元,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讯器材、机电产品、电子电路产品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钢结构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卫星相关工程的承包、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通信设备性能检测、环境试验检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电子产品、车载电脑、无线数据终端、车载数据终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局域网、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设备、模块、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移动互联网建设。
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