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和内部审核程序。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及时上报或不当处理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行为进行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