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主营业务为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的情形,以及对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资助。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信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
申请财务资助需提交详细报告及材料,由公司财务总监初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批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审计部审核合规性和偿还能力。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前,不得继续提供资助。公司需按规定披露财务资助相关信息,包括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协议内容、风险分析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