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审查验证。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主持。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不再设立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束兰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行苏州农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各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