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行为,保证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需在2个月内举行。股东会应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召开时,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股东会提案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会通知,通知中应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内容。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