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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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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1、12层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德和衡证律意见(2025)第356号)。伟隆股份于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4年5月31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伟隆股份的发行申请,同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其注册。2024年8月13日,伟隆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6,971.00万元,2024年8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根据《可转债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5号》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伟隆股份可在转股期内,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5月22日,伟隆股份调整转股价格为8.26元/股。2025年6月6日至7月7日,伟隆股份股票收盘价已触发赎回条件。2025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赎回“伟隆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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