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富乐德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上海申和等5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华”)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55,000.00万元。富乐华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55,000.00万元。富乐德还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8,259.38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等及项目建设。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富乐华100%股权已过户至富乐德名下,富乐德已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后续事项包括办理新增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和上市手续、变更注册资本等。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