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需履行多项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管理层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财务总监需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应与财务负责人和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内容,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审计委员会需审议财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还需指导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审阅并表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需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委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