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是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涵盖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和重大问题。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修订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