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健全和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和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特定情况下召集,如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即时通知。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回避表决时,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告,会议档案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