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细则列明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受市场禁入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会议、信息保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细则还规定了解聘、离任审查、聘任程序及后续培训等内容。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