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事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并披露提案内容。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交易、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等具体操作细则。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的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属于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