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向董事会报告。
战略委员会委员需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无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和相关专业知识。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若出现不适合任职情形,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撤换。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等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实施跟踪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决议需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并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跟踪决议实施情况,确保决议落实。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