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效率效果和保障资产安全。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进行监督检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需配备专职人员,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配合内审部工作。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内审部负责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保存审计资料不少于5年。内部审计工作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报表、检查计算机系统、参加有关会议、提出纠正处理意见等。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包括确定审计重点、拟定审计计划、发出审计通知、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编制审计报告、提出改进意见、执行处理决定等。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内部审计部门还负责审查进出口活动和标准符合性审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做出专项说明。公司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监督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