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履行职权。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议事项需表达明确意见,并对表决结果承担责任。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