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维护投资者利益。制度涵盖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投向、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公司应选择商业银行开设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证券公司。公司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需定期出具鉴证和核查报告。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