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鹏重大财务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财务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风险。该制度涵盖资金筹集和使用决策,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工资福利、内外投资、对外融资、担保、财产清查、企业兼并收购及关联交易等。公司建立了分级决策体制,董事长对公司财务负全责,财务总监领导财务运营体系。
重大财务信息来源包括年度和中期报告、发行股票或债券决策、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方案及其他财务信息。财务决策信息由分管经理汇总筛选,经理负责市场认证和风险分析。筹资决策遵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成本节约、时机得当和依法筹资原则。股利分配优先关注公司积累和发展需求。
重大投资决策需根据金额和比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融资方面,单笔借款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贷款由董事会批准,超出部分需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严格控制,需董事会决议同意。财产清查处理决策根据损失比例由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