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孚信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董事,每位股东每股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但不适用于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会选举董事时,主持人需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并提供相应选票,董事会秘书负责解释。具体表决办法包括: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数多于累积票数则投票无效;投票数等于或少于累积票数则有效。董事当选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票数。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在下次股东会补选。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