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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 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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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2025年6月21日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举行,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召开,由董事长王亚朋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7,258,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96%。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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