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巨潮资讯网,明确了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方式、地点、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经核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一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382,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6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93,357,509股,占99.9916%,反对13,300股,弃权11,400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2,584,111股,占99.9605%,反对13,300股,弃权11,400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