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并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等。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形式、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