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程序包括审查提名人资格、程序和候选人任职资格,评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