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艾迪药业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至7月7日通过办公OA系统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任职文件等资料。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