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志明))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志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提名人认为吴志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吴志明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吴志明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吴志明承诺当选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吴志明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吴志明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吴志明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