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实施细则。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定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