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19楼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049,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4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4,015,513股,反对15,335股,弃权18,489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