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两个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
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渣)》《购货合同(铜渣)》。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基于双方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签字:郑远民 张选军 潘慧峰,日期为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