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宏达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宏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09,600,000股,发行价格为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34,758,430.19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偿还债务96,541.50万元,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52.36万元。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金额合计96,593.86万元。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