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健帮))
本人梁健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况。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通过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