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审议重大决策、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需确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权限,建立严格审查程序。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协助工作。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