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等事项,并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应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获取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需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