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两天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为10年。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