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审阅一次董事会构成,提出改进建议,确保董事会多元化。委员会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候选人,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建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