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15天发布。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楼峻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27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2.112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8,132,100股,反对86,500股,弃权56,50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9,223股,反对86,500股,弃权56,500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确认会议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