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该制度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
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召集人无法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主持人。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涉及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记录应按规定制作,独立董事应对记录签字确认,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