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镇洋转债”自2024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1.7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分别调整为11.46元/股和11.20元/股。
截至2025年7月2日,累计已有78,497,000元“镇洋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7,008,522股,公司总股本从434,805,755股增加至441,808,522股。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55.62%被动稀释至54.73%,触及5%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公司股东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8.07%被动稀释至7.94%,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