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不得提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计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专人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