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9)。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发布此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