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4:00在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204,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8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219,489,842股,占99.6755%,反对票572,549股,弃权票141,980股。中小股东同意票22,300,321股,反对票572,549股,弃权票141,980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