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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 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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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就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补充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会议于2025年7月3日14点30分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了黎汝雄、林颖、刘戈锐、万鹤群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著文、李刚、方祥为独立董事,梁大衡和沙凌云未当选。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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