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需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专户信息、支取通知机制等。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并重新论证可行性。
公司每年应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持续督导,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年度专项审核。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