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52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包括部分中国台湾地区员工,这些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3日,以5.6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5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804.5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