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平台。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披露。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义务。公司还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和保密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