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由泉州市泉港兴通船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05705245753B。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00万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等。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等。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