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1/2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审定签署报告等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