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代偿债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并设立领导小组监督。公司财务部需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发生资金侵占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支付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合规。违反本制度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